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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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招生计划和专业

1.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计划和专业。

2.招生导师:必须是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所列导师。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且占导师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02

申请条件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

2.申请者须是具有硕士生推免权高校或知名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或已取得QS排名前500名以内的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

3.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经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若干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相应的科研成果,且符合申请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申请条件。

4.申请者必须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即非应届硕士生须在录取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经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若干与申请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一项:

①主持或者参与国家重大或重点工程项目。

②获得省部级(含国家一级学会)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

且符合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申请条件。

5.申请者如果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非应届硕士生须在录取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03

申请材料

申请者下载《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书》(附件1),将以下申请材料邮寄或送到报考学院。(请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整理以便审核,不要装订):

1.《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须加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意见)。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在校学生须提供)。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注: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交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限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届硕士生需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信息网页打印件或学位认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不必提供硕士阶段复印件)。2008年9月1日后获得学位的考生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查询本人学位信息,2008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证的考生提交学位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http://cqv.chinadegrees.cn/cn/办理)。

7.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8.硕士阶段成绩单〔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

9.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主持国家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证明文件。

11.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12.专家推荐书2份〔下载地址:

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9.htm〕。

04

学院综合考核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含报考条件、考核程序、考核内容等),指导各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应以各学科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2.学院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包含材料申请审核(初审中进行)、笔试、面试三个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材料申请审核成绩、笔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20%—50%,各环节具体权重由学院确定并在考核前公布。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材料申请审核成绩×材料申请审核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

3.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划定外语笔试、业务课笔试和面试最低分数线,报学校批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6.学院须按照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自命题、评卷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保密规定,组织综合考核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评卷工作。

7.考核工作小组应指定考核工作秘书,详细记载考生的考核情况,考核纸质材料存档备查。综合考核全程须录音录像。

05

体检

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考核进程,安排申请人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06

录取

1.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2.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07

时间安排

1.2022年11月14日-11月21日,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申请考核”的实施方案(含报考条件、考核程序、考核内容等)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本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2.2023年1月14日-2月25日,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

提交网上报名信息,考生遵照网上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进行,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清晰的证件照(学信网的录取照片和校园卡上照片均为此照片)及报名材料扫描件,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 2023年2月20日-3月2日,申请人下载《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将申请材料邮寄或送到报考学院审核。

4.2023年3月3日-3月8日,学院资格初审。学院组织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本学院相关办法和程序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材料申请审核,给出审核意见及材料申请审核成绩,学院初审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将初审合格的《长沙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

5.2023年3月11日-17日,学院组织现场确认,核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原件(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进行综合考核和体检,报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审定。

6.2023年3月24日以前,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

联系人:曹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25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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