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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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1.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公司上年年末总资产为399,402.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29,501.33万元。以上表格内本报告期初数为公司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后的合并报表数据。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0,621.04万元,同比增长35.19%;实现利润总额34,718.64万元,同比增长12.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689.26万元,同比增长8.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779.10万元,同比增长16.5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85,024.1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8.5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43,876.35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6.26%。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产业布局,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新基地产能进一步释放,新技术、新产品得到快速应用,营业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智能装备和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营业收入占比提高,同时受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利润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19%,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东莞立沙岛聚酯树脂基地全面投入使用,公司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使得产能进一步释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较大;

2、公司新能源电池自动检测系统产品新技术得到快速应用,技术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新签订单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大;

3、公司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加强能力建设,质量技术服务业务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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