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专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专硕学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专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专硕学费433 税务专业基础

一、考试性质

《税务专业基础》是全国税务硕士专业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

二、考试目标

本考试大纲的制定力求反映税务硕士学位的特点,科学、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税收学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具体考察考生对税收基础理论、税收实务、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筹划原理与方法的掌握与运用,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税务专业人才。

本考试旨在三个方面上测试考生对税收学原理、税收实务、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筹划等知识掌握的程度和运用能力。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分别为:

1、熟悉记忆: 对税收理论与制度规定的记忆方面的考核。

2、分析判断: 用税收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来分析判断某一具体观点和问题;

3、综合运用: 运用所学的税收理论和制度规定来综合分析税收征纳中的具体问题。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180 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考试时可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题型

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综合题、论述题(每年考试并不包含上述全部题型)。

一、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税收学原理与税收实务考核为主,税收征管制度与税收筹划知识为辅。

(一)税收学原理

1、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国家、财政与税收的产生;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西方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2、税收的涵义

国家的公共权力与税收;税收与剩余产品价值;税收的本质;税收的特征。

3、税收原则

税收的公平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税收的财政原则。

4、税收负担及其转嫁与归宿

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概念、方式;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5、税收效应

税收效应的概念和分类;税收的微观效应;税收的宏观效应。

6、税制结构分析与比较

税制结构的概念;税制结构的分类及特点分析;税制结构的决定因素;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格局分析。

7、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

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一般原则;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的划分;税种的划分、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

8、国际税收

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居民身份确认规则;非居民各项所得的征税权分配规则;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及外国税收抵免制度;国际逃避税及其防范措施。

(二)税收实务

1、税制要素及税收分类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税收优惠;税收分类方法及其类别。

2、流转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

增值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消费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制度规定等。

3、所得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

企业所得税基本理论与制度,个人所得税基本理论与制度。

4、财产行为税制度基本理论及其制度规定。

财产行为税的性质、分类及其特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等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

(三)税收征管制度

1、税收征管概论

税收征管的概念、目的与原则,税收征管制度的特点等

2、税收征管制度,

税务管理体制,税款征收制度,税务稽查制度;税务行政处罚与,税务争议处理等。

3、纳税服务

纳税人权利保护;纳税服务机构设置,纳税服务的内容等。

(四)税收筹划原理与方法

1、税收筹划的概念、特点、类型、目的、原则

2、税收筹划的方法

主要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法。

企业经营周期中的税收筹划方法。

复试参考书

025300 税务(专业学位) 1032 专业综合

1、《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庞凤喜等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 年 1 月第 5 版。

2、《税法》艾华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 年第 4 版;

3、《财政学原理》(第二版),刘京焕、陈志勇、李景友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年版。

4、《税收筹划》(修订版),薛钢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 年 1 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附:实施条例、专项扣除办法及相关文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 年 1 月版

院系简介

104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税务学院于 2002 年 11 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财政与 公共管理学院财政税务系的基础上发展组建而成,其所属的财政 学科涵盖财政、税收两个大的方向。财政税务学院适应市场经济 发展的需要,为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培养从事 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企业税收筹划的各类高级人才。

财政学科历史悠久,其前身是成立于 1948 年的中原大学财 政信贷系,是全国高等院校中最早设立财政学科的学科点之一。 1979 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93 年获博士研究生招生权,1995 年建立博士后流动站,1997 年成为财政部首批重点学科,2002 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7 年财政学科通过教育部 组织的考核评估再次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同年财政学专业成为 “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2008 年财政学教学团队获“国 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2010 年获批成立“中国政府采购研 究所”,2010 年 11 月,以学校财政学、金融学、制度经济学、 社会保障学、统计学等学科为依托,成立中国收入分配研究中心。

学院设有财税研究所、中国财政史研究所、外国财税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研究所,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 点研究基地——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有财政学、税收学两 个本科专业和税务(注册税务师方向)一个本科专业方向,与英 国卡迪夫大学合作开办了“3+1”本硕连读培养项目;现有硕士 点、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各一个。硕士研究生设有财政基础理 论、税收理论、政策与税收法律制度、政府预算管理、农村财税 政策、财税史等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设有财政宏观调控理论与 财政政策、财政基础理论与公共财政政策、税收理论、政策与税 收法律制度、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政府预算管理、财政国际比 较、财税理论与农村财税政策、中国财政思想与制度变迁等研究 方向。

财政税务学院在学科建设上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1) 政学基础理论研究实力雄厚;(2)地方财政研究成果累累;(3) 收入分配、财政史学、政府采购等研究在全国高校中处于领先 位;(4)税收筹划理论与方法研究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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