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保委调查显示,考研考公培训机构合同普遍存不公平条款

江苏消保委调查显示,考研考公培训机构合同普遍存不公平条款

针对不少消费者反映考研、考公时遭遇的培训机构“不平等条约”,江苏省消保委3月28日发布的考研、考公机构格式合同调研结果显示,培训机构和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普遍存在不公平条款现象,部分机构存在收费模式复杂,退费条件严苛,还存在强制要求消费者提供部分个人信息,甚至违法设置罚款条款的情况。

江苏省消保委此次选取了9家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考公、考研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具体是:中公教育、华图在线、粉笔公考、中政教育、启航考研、新文道教育、万学教育·海文考研、文都教育和研途考研。调查发现,部分机构设置的退费条件严苛,比如以机构管理名义约定,若学员存在合同约定的违反教学纪律的情形,即可单方解除合同而不予退还学费。

比如,研途考研在合同中规定,“甲方严重违反乙方教学规章制度、服务规章制度等乙方教学服务中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解除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启航考验在合同中规定,“甲方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散播谣言、扰乱教学秩序的,情况严重的,乙方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协议,并且不退还甲方相应学费”。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违约金的设置目的在于保障合同履行,通常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同时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但是本次调查涉及的格式合同中,通常将学员的全部学费作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考虑合同履行情况,直接扣除全部学费。

另外,部分培训机构承诺,开课后若觉得不合适或不满意,可申请退费退学,但退费时扣费项目繁多,且缺乏合理性。比如,海文考研在一份金额不足6000元的格式合同中规定,“甲方在报名后,5个自然日内可申请退费,退费时应向乙方支付对应的学习平台开通费3000元、图书、讲义等资料费用200元、平台课程费300元每节、班主任服务费50元一天等款项。”假设消费者自缴费之日起开始上课,按一天2节课计算,第5日申请退费,一系列费用扣下来,预交的6000元学费已经不够抵扣。

部分机构还存在强制索取个人信息的情况。新文道教育提供的格式合同规定,“乙方承诺并同意:在乙方经过培训通过考试后,甲方有权将其姓名、考试成绩、准考证号、报考专业院校等信息作为次年甲方合法招生宣传使用。甲方在次年招生宣传中使用乙方信息无须乙方口头或书面授权。”江苏省消保委认为,该条款削弱了消费者的重要权力,强化了机构的自身权益,机构要求消费者一次性授权个人信息的使用,却未提及具体使用的方式及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措施,极为容易被消费者忽视。

部分机构甚至还在合同中违法设置罚款条款。比如,海文考研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根据《控制吸烟条例》,室内和室外公共场合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0元。”实际上,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控制吸烟条例》中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宣传、监督、管理及投诉举报等责任,但没有处以罚款的权力。教育培训机构非行政机关,该项处罚规定,法律上应属无效。

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培训机构提供的教材质量存在问题,但部分培训机构的格式合同条款约定教材一经签收不可退换。江苏省消保委认为,不能如此限制消费者退换的权利,而且书本材料为培训辅助使用,机构基本都制定了较高的价格,若再限制学员退换权利,则进一步加重了学员义务负担。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相关经营者应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行动,主动修正不公平条款内容,提高自身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考公考研教育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并积极宣传推广,供经营者采用,供消费者参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