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招标)曲靖市罗师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DD-202302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罗师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曲靖市罗师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探计划工作量预估费用约13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市罗师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市罗师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钻探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其中一项资质:①工程勘察专
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专业承包):③劳务类 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3件水利水电工程钻探业
绩。
3.4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1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 自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 过一件水利水电工程钻探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企业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原件的扫描件,
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准变更。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截图均有效),信用查询起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至投 标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点。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单、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 起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点。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
无行贿犯罪的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 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提供未发生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开标时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 取消投标人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7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 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均按废标处理。
(2)提供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 料进行查询,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行为,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 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22日17时00分
招标资料每 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7.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曲靖市罗师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探计划工作量预估费用约132万元。
范围:曲靖市罗师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地质勘探,具体工作内容为钻探和地质辅助工作,
其中:
(1)钻探:钻孔数约30个,钻探工作量约1540m,观测管约400m。钻孔需根据地层情况进 行压水试验、注水试验、标贯试验及动力触探试验、声波测试及钻孔电视、视电阻率测试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地质辅助工作:包含探坑开挖、轻型钻钻进、取样等其他地质辅助工作。其中,探坑(或 轻型钻)共约2160m;水样约41组、原状样约124组、扰动样约36组、岩芯样约60组、 块石样约25组、点荷载样约5组、岩矿鉴定样约6组、中型样约20组、大样约6组等。计
量配合工作:配合地质工作工数量约140工日、专项物探计量配合工作约214工日,物探计 量配合工作约48工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服务周期: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剩余部分的地质勘探工作,如遇特殊规 定或情况,服务周期视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符合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

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