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
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考对象
1.深圳市户籍人员。
2.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深圳市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二、报名工作安排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分区报名和考试,共设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和大鹏新区10个考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7月7日9:30至10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试考区。
2.考区审核截止时间:7月12日12: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12日24: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1日00:00至16日18:00。
2、报名相关网站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所有考生须在此网站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报科目和网上缴费。
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信息核验失败的考生和至7月11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须在7月11日17:00前登录此网站上传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1)。
3、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4、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四、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无论考生是否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
第二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三步:阅读报考须知,填报个人信息。
第四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第15点。
第五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六步:信息初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初审,如符合报名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否则本轮报名审核不通过。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科目和考区,在7月10日16:00前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第七步:信息核验。对初审通过的考生,由各考区进一步核验个人信息真实性。
(1)如考生信息核验失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发送短信通知考生须在7月11日17:00前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后等待审核结果。
(2)港澳台考生无须等待短信通知,应于7月11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指定的港澳台有效证件后等待审核结果。
(3)如未收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7月11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于7月11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后等待审核结果。
第八步:查看审核结果。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支付考试费。审核已通过但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当次报考信息自动注销。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十步: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9月11日00:00-16日18:00登录网报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市招考办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
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