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研究生(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湖南大学研究生,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一、组织和管理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考核具体工作方案。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招生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导师计划按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名单。
4.成立学院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
3、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或者是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报名条件
高校在编在岗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教师,至报名截止日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候选人由学校进行初审。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
报名采取在线方式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
考生阅读报名公告,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并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3月10日
2、申请人在湖南大学招生网上报名后,应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
(1)硕士学历材料。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身份证;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身份证;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专家推荐信。
(9)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材料递交方式:
材料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吴老师收(邮编410082),联系电话:0731-88822297。(2023年3月11日前将材料寄至学院)
四、我院将对在规定时间内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并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进行选拔考核,考核分为“初审”和“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1、初审
博士招生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根据招生计划和初审结果,原则上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2023年3月20日左右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布进入“考核”申请人名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
2、学科综合考核
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进行考核。学科综合考核分为语言测试、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语言测试(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
(2)专业测试一(10分钟)。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专业测试二(10分钟)。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由复试组专家结合考生报考方向进行考核。
(4)综合面试(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
(5)学院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为3-4月,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和公示
根据申请人的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结合导师招生名额,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者。④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
硕博连读,由考生提出申请,参加学科综合考核合格后进入拟录取环节。
六、体检
考生须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
湖南大学研究生(湖南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