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考研(经济法学考研科目)
经济法学考研,经济法学考研科目
一、院系及专业介绍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条件,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国双庭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紧邻风景秀丽的未名湖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近些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化方面不断推进,已与近百所世界顶尖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在欧美多个著名法学院设立联合研究机构。2013年,在世界著名的高等教育QS排名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法学院第一名。2015年至201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连续三年位列QS排名全球前20名左右,稳居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名及亚洲前三名。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同类学科相比,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处于领先的地位,因此举世瞩目。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专业目录、招生计划
方向: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或203日语或253法语或254德语
③646经济法学
④802法学综合卷
专业备注
法学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刑 诉、民法、民诉。复试阶段进行专业面试。
三、参考书
《宪法司法化》《选择宪法》王磊
《宪法学导论》张千帆
《中国刑法论》郭自力
《规范刑法学》陈兴良
《民法》魏振瀛
《民事诉讼法》潘剑锋
《刑事诉讼法学》汪建成
《行政法学》姜明安
《经济法学》张守文主编
《经济法学》张守文著
《经济法总论》 史际春、邓峰
《金融法概论》吴志攀著
《金融法》吴志攀、刘燕
《财税法学》张守文
《财税法专题研究》刘剑文
《税法原理》张守文
《税法基础理论》刘剑文、熊伟
《竞争法学》吕明瑜
《竞争法学》王晓晔
《会计法》刘燕
《企业与公司法学》甘培忠
四、分数线
2022考研
政治/英语/专业1/专业2/总分
55/55/90/90/345
2021考研
政治/英语/专业1/专业2/总分
55/55/90/90/345
2020考研
政治/英语/专业1/专业2/总分
55/55/90/90/345
五、初试备考经验
1、零基础复习阶段(6月前)
本阶段根据考研科目,选择适当的参考教材,有目的地把教材过一遍,全面熟悉教材,适当扩展知识面,熟悉专业课各科的经典教材。这个期间非常痛苦,要尽量避免钻牛角尖,遇到实在不容易理解的内容,先跳过去,要把握全局。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对各门课程有个系统性的了解,弄清每本书的章节分布情况,内在逻辑结构,重点章节所在等。如果有需要可以报一个一对一的辅导班,新祥旭考研专注于一对一辅导,安排的辅导老师都是目标院校专业的高分研究生。
2、基础复习阶段(6-8月)
本阶段要求考生熟读教材,攻克重难点,全面掌握每本教材的知识点,结合真题找出重点内容进行总结,并有相配套的专业课知识点笔记,进行深入复习,加强知识点的前后联系,建立整体框架结构,分清重难点,对重难点基本掌握。同时多练习相关参考书目课后习题、习题册,提高自己快速解答能力,熟悉历年真题,弄清考试形式、题型设置和难易程度等内容。要求吃透参考书内容,做到准确定位,事无巨细地对涉及到的各类知识点进行地毯式的复习,夯实基础,训练思维,掌握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模型。
3、强化提高阶段(9月-11月)
本阶段要求考生将知识积累内化成自己的东西,动手做真题,形成答题模式,做完的真题可以请考上目标院校的师兄、师姐帮忙批改,注意遗漏的知识点和答题模式;总结并熟记所有重点知识点,包括重点概念、理论和模型等,查漏补缺,回归教材。
六、复试规则及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考核。考生通过回答面试老师的问题,考察考生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中英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
1. 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进行录取工作。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面试成绩及格者,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降序排队录取,录取到所规定的数额为止。
2.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在100分中占60%,复试成绩在100分中占40%。
总成绩=(初试4门成绩相加之和÷5×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40%)
七、历年真题
2021年法学综合卷真题回忆
宪法15分
一、2019年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废止了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的决定》第4条第二款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同有关部门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根据《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国务院与1993年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请分析《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的合宪性和合法性。
行政法15分
二、简述我国《立法法》关于法律保留原则之规定的主要内容。
三、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设定权的主要规定
民法40分
四、案例分析:
2018年1月,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买受人乙应当在出卖人甲交付货物后的2个月内支付货款100万元,乙应当将货款支付到账户名称为“甲公司”的某个中国工商银行账户.3月1日甲如约交付了货物。3月15日,甲公司、丙公司订理合同,甲将其对乙的上述债权转让给丙。按照约定,丙在缔约当日向甲支付了对价95万元。3月16日,甲将债权转让的实时告知了乙,乙确认收到该通知。3月17日、丙将其银行账户信息(中国建设银行某账户)书面通话乙公司。
由于乙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处理付款事物的部分不知道债权转让的事实,逐于4月30日向甲的上述工行账户支付款100万元。由于甲公司对他人负责,该账户的全部款项被某法院强制执行。
丙没有收到货款,与乙联系。乙内部查清事实后,向丙表示《购销合同》约定了乙的义务是对称为“甲公司”的工行账户付款,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不能改变乙的债权。所以乙对上述账户付款100万元,即乙履行了自己的债务。
请分析:
(1)丙公司对乙公司的请求权(25)
(2)丙对甲的请求权(15)
民诉(20)
五、请简述民事诉讼中的两审终审制度(12)
六、请简述民事诉讼处分权主义的主要内容,并举例说明(8分)
刑法(40)
七、请简述我过刑法上刑事责能力的类型(20)
八、案例分析(20)
甲被传销人员乙以谈恋爱为名骗到某地,根据传销组织的安排,乙、丙、丁等人将甲诱网传销窝点,并试图通过洗脑。恐吓、体罚、殴打等方式威胁甲,逼其加入传销组织,但甲发现情况异常后予以拒绝。后甲在多次请求离开被拒,并遭乙等人逼迫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予以警告,同时表示愿意交出随时携带的财物以求离开,但仍遭拒绝,之后乙、丙、丁等人,再次逼迫甲、并意图夺走甲手上的水果刀,甲持刀挥刺,划伤了乙的面部和丙的手部(轻伤),并刺中了丁的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随后甲放弃随身携带的行李,趁乱逃离现场。
请分析本案甲的刑事责任。
刑诉(20)
九、关于自由刑与羁押的区别,简要回答下列小题(10)
1.两者法律的渊源的区别?
2.两者的性质的区别?
3.两者的理由的区别?
4.两者的某用机关的区别?
5.两者的期限的区别?
十、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简要回答问题(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渊源指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非法是指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证据是是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的效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的阶段?
2019年经济法回忆版
一,经济法总论。
1、关于在历史上形成的“要么规制,要么反垄断”(regulation or antitrust)原则,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该原则的含义是什么?(5)
2)该原则的思想来源是什么?(5)
3)该原则在经济法中的制度原则和具体表现是什么?(15)
4)你是否同意该原则?(5)
二,财税法
1、简述实质课税原则所能解决的主要问题。(15)
2、基于我国税权分配的原则,分析省级及以下国税、地税合并可能对税权分权产生的影响。(15)
三,金融法
1、简述我国保险公司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15分)
2、简述我国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制度。(15)
四、竞争法
1、简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分析判断中的必要设施原则。(15)
2、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中误导性行为的表现。(15)
五,企业与公司法
1、请结合两大法系(各国)有关公司及企业类型的基本构造,谈谈中国未来应如何在立法上重构公司的基本类型,并请详述理由。(15)
2、请结合有关规范和理论,分析我国现行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的安排存在何种问题?需要如何改进?(15)
经济法学考研(经济法学考研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