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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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对上海考研班该不该报?这个问题的一些回答,通过以上三点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如果说不是学习很好,自制力很强的话,那就报一个考研培训班。虽然说花费了一些钱,但是我们能得到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以及一个更高的考研成功率。并且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中,竞争力相比于一些二线城市而言是更高的。如果说不知道哪一个考研培训班的话,我还是建议去报高途考研培训班的,因为我就是通过这个考研培训班考上的研究生,在亲身体验之后,我认为这个考研培训班还是非常不错的。 考研农学辅导机构应该如何选择是考生非常苦恼的一件事情,尤其对于没有经验的考生来说,简直是一种新的挑战。所以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性,要了解自己的学习能力,学习基础,无论是选择线上授课方式还是线下授课方式要掌握它的优势所在,针对性的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可以使考也变得更加轻松,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获得更好的成长条件。
一、复试通知
凡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及各学院二次划线要求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21日9: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
网址:http://syk.cqu.edu.cn/
二、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于2022年3月21日陆续开始,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确定。请上线考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查看,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其它相关信息。
三、复试系统
我校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具体要求见附件1。
注:请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所有附件
四、复试材料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扫描后发邮件至所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见附件2):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附件3);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
我校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具体内容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对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的方式和时间由学院自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管理类专业学位考生(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具体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七、复试费用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八、加分申请
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2022年3月23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附件4要求办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申请考生加分资格。
九、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各所报考学院。
十、其他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监督与复议
1.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374(学校研招办)023-65103501(学校纪委)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相关文件通知或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 祝你上岸!
来源: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
编辑:易以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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