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学科评估(南京医科大学学科评估第四轮)
南京医科大学学科评估,南京医科大学学科评估第四轮
关于: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交换机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DCX-202212071501
2.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交换机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整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整
6.采购需求: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采购交换机一套。
勘察:本项目统一现场勘察:
签到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9:30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集中勘察现场时,供应商应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签到,并提供勘测设计说明书。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到位且安装调试完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8日起至2023年1月4日,每天上午09:00-12:00至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1)现场获取:须携带采购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线上获取:须将相关资料:(1.采购文件登记表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4.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5.文件费支付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发到邮箱。文件费通过支付宝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字样(可简写)。(详见“采购文件登记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1月17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7日上午9:30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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