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南理工研[2019]367号)和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 申请要求

1、申请者须符合《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2、申请者须按要求提交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本人综合能力和素质的相关材料以及已有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

  1. 工作程序

2023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资格审核。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照申请资格和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材料不全者不准予进入下一轮考核选拔程序。

2、导师考核。导师依据报考考生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攻博期间研修计划等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评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导师根据评价考核情况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推荐人数不超过导师招生名额的3倍。

3、综合考核名单公示。学院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学校复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申报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1. 综合考核。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考核形式。综合考核采取视频面试方式,主要包括考生个人陈述、考核专家组提问、考生回答问题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 考核内容。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内容主要包含:

①外语应用能力(满分10分)

②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满分20分)

③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培养潜质(满分20分)

④综合素质(满分20分)

⑤科研成效(满分30分:在南京理工大学规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15分,在其他SCI、SSCI、CSSCI、EI、中文核心期刊上发文1篇计10分;在其他期刊上发表6000字以上论文1篇计5分,在其他期刊上发表不足6000字的论文1篇计3分;主持省部级或以上科研项目1项计10分,主持研究生省级科研项目1项计10分,主持其他科研项目1项计5分,参加省部级或以上科研项目1项计3分;作为前三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相关奖励1项计10分,获得其他科研相关奖励1项计3分;申请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计10分;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成果每件计3分。学术论文仅有用稿通知的,按照前述标准的1/3计分。学术成果分数由资格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计算,结果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审定。)

  1. 成绩计算

考核组成员对考生的五个方面分别进行评价,并给出评分和意见。评分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考核成绩以所有考核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准。

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6、拟录取办法

(1)依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

(3)学校(学院)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1. 时间安排

学校英语水平测试安排在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举行,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学院综合考核视频面试初步定于12月29日上午10点00开始 ,腾讯会议号874348286。如有变化将会提前通知各位考生。

四、其他

  1. 博士生公开招考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2. 在招考过程中考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的各阶段资格(包括拟录取资格)。

  3.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3年博士生招生的其他内容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学院复试工作

朱力影

025-84303389

zly31288@126.com

接待考生申诉

姚 薇

025-84303369

whitewiwi@163.com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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