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考研(社会工作考研需要考哪些科目)

社会工作考研,社会工作考研需要考哪些科目

01

出台背景

2017年10月,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厦门市获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金发放办法》(厦民〔2017〕255号),有效期5年,将于今年10月到期。2021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55号)对该奖励政策作了进一步强调。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对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作出部署,提出“重点加强高级社工人才培育,对在厦就业满五年且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才给予每人8万元一次性补贴奖励”。为此,在《厦门市获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金发放办法》基础上,市民政局立足厦门实际,并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厦门市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奖金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发放办法》),于近日公布实施。

02

制定依据

(一)《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厦委发〔2017〕16号)

(二)《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55号)

(三)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部署和要求

03 政策主要内容

《发放办法》共11条,包括政策依据和目的、相关定义、奖金标准和奖金申领条件、程序、所需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一)明确政策依据和目的。明确制定《发放办法》的主要政策依据是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以及工作部署,主要目的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

(二)明确相关定义及奖金标准。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高级社会工作师进行清晰地界定。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奖金为10万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奖金为8万元。

(三)明确申领条件和程序。提出申领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高级社会工作师奖金的2个共同条件,以及申领高级社会工作师奖金的2个额外条件。制作两张申领表格作为文件附件,连同其他相关材料作为申领时应提交的材料。明确申领包括申请、审核、公示等3个程序。

(四)明确其他相关事宜。对奖金发放方式、申领时限、违法行为追究、经费来源、文件实施时间及有效期等予以明确。

04

政策相关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答: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是全国社会工作领域层次较高且具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才或服务人才,由民政部选拔、认定,选拔对象为城乡社区、公益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成绩,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人才。2015年以来,民政部先后选拔、认定了两批次、84人(每批42人)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我市有1人获选,已按原《厦门市获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金发放办法》(厦民〔2017〕255号)获得10万元奖励。

(二)什么是高级社会工作师?

答: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属国家职业资格之一,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等级。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高级社会工作师属高级级别,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通过考试后,还需具备以下条件才可参加评审:1.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20个服务案例,且平均每年从事督导不少于75个小时;或者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10个服务案例,且平均每年从事督导不少于150个小时。2.牵头完成3个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者牵头完成1项省级及以上或2项地市级社会工作研究课题;或者牵头制定1个省级及以上或2个地市级社会工作政策、标准、工作方案。

(三)已获得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励的社会工作者如符合条件,能不能申领高级社会工作师奖励?

答:两项奖励政策来源于市委、市政府不同阶段的决策部署,并不冲突,如满足条件,是可以同时享受的。

(四)是否限制高级社会工作师奖励的申领人所在工作单位性质,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

答:除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申领外,在我市事业单位(非参公)、企业、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不同性质的单位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且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均可提出申领,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无刑事犯罪记录。3. 申领时处法定劳动年龄阶段且前五年在我市连续就业、实际工作地在我市、依法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并在中国社会工作网上登记。

(五)政策出台时,甲已在厦门连续就业6年,且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也满足其他相关条件,能否申领高级社会工作师奖励?

答:可以,但应在《发放办法》实施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领。

(六)乙目前已在厦门连续就业3年,继续在厦连续就业2年后其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也满足其他相关条件,能否申领高级社会工作师奖励?

答:可以,但应在具备奖金领取条件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领。

(七)丙已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但政策实施时在厦门连续就业仅2年,继续在厦连续就业3年后如满足相关条件,能否申领高级社会工作师奖励?

答:可以,但应在具备奖金领取条件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领。

(八)丁已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但目前在厦门市外工作,如到厦门连续就业满5年后,满足相关条件,能否申领高级社会工作师奖励?

答:在《发放办法》实施有效期内可以申领。《发放办法》有效期届满前,我们将及时视情研究是否延期。

(九)申领人如何申领奖金?

答:《发放办法》正式实施后,我们将定期发布通知,接受申请。

《发放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还可向市民政局社会工作主管处室咨询,电话:0592-2892083。

文件全文

供稿: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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